广州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工伤期间能否终止劳动关系呢?

工伤期间能否终止劳动关系呢?

2025-12-15广州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工伤期间能否终止劳动关系呢?

当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对于此类情形下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性规定。原则上讲,只要劳动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仍在医疗期内,即使其丧失部分甚至全部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也无权擅自终止双方间存在的劳动关系。但是,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该员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话,则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裁员需满足啥条件?

单位进行裁员需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以确保裁员行为的合法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企业实施裁员时,必须遵循特定程序并满足特定条件,主要涉及经济性裁员的情形。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等情况需要裁减人员。此外,在裁员过程中还需要遵守提前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会议、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程序要求,并且对于某些特定员工(如患病或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员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在工伤期间内一般不允许随意终止劳动关系,除非满足特定条件并通过正当程序办理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并维护好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广州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